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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9-26 14:09:21   作者:西南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 西南大学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纪委委员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学校纪委领导下,根据工作安排,加强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研、督促、指导、检查。全体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全体二级单位均有纪委委员联系。

二、工作内容

1.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2.参与联系单位干部管理、考试招生、经费使用、资产和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学术诚信、评审评比评优等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3.协助学校纪委指导和督促联系单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调查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

4.指导和参与联系单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方式

1.每学期至少一次深入联系单位,通过采取约谈、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或者参加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2. 受纪委全委会或纪委书记委托,到联系单位处理某些工作事项。

3. 不定期向纪委全委会汇报开展工作的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1.学校纪委办公室定期与纪委委员沟通、协调,收集纪委委员反馈情况、意见和建议。

2.二级单位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接受纪委委员的指导和监督。

3.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做好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

4.二级单位每学期期末,以适当方式向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5.二级单位记录纪委委员联系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及时交存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查。

 

 

附件:1、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分工一览表

2、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记录表

14206067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