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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曝光5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4-02 11:21: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针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易发的特点,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325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俊亭公车私用问题。201845日清明节,高俊亭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1月,高俊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网络监控中心主任孙明江公车私用等问题。201710月至20181月,孙明江将单位唯一一辆公车作为个人专车使用,多次驾驶该车办理私事。此外,孙明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11月,孙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赔车辆使用费。
   3.晋中市安监局安二科科长张轶私车公养问题。20175月至20185月,张轶利用管理扶贫工作队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12次,共计3300余元。201812月,张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
   4.忻州市代县残联理事长李华私车公养问题。李华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1214日、2018424日、912日,先后三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700余元。20192月,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
   5.临汾市尧都区乡贤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范鹏辉私车公养问题。20175月,范鹏辉调任乡贤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后,未按要求及时交还原单位公务加油卡,截至20181月,先后多次使用该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201812月,范鹏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