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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1-03 09:46:46   作者:西南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 西南大学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共西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联系二级党组织实施办法

(西纪〔2022〕7 20221215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加大学校纪委与二级党组织的工作联系,形成更加精准有力的监督格局,构建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纪委委员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根据分工安排,联系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对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遵循全覆盖和实效性原则,确保全体二级党组织均有纪委委员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抓到底抓到位。

第四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二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督促二级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情况,及时发现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监督二级党组织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考试招生、评优评奖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督促指导二级党组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规范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五)督促二级党组织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六)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七)指导督促二级党组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学校纪委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

(八)密切联系师生,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二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动态等情况,收集师生意见建议。

(九)指导监督二级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提升二级纪委履职尽责水平,促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十)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的工作方式:

(一)每学期至少深入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一次,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在元旦节、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

(三)根据学校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

(四)其他科学有效的工作方式。

第六条 各二级党组织的责任义务: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纪委委员的监督。

(二)积极支持纪委委员开展工作,主动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一些重要工作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与纪委委员沟通联系。

(三)及时研究二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调研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

(一)学校纪委办公室定期与纪委委员沟通、协调,收集纪委委员反馈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纪委委员要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记录,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联系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学校纪委委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应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第八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西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实施办法(修订)》(西纪〔201915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