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9-26

各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西南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中,“党员领导干部”指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结婚、丧礼、乔迁新居,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结婚、谢师宴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